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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U教 314 R7R8
Course keywords: 一、課程說明(Course Description) 本課程分成下列幾個主題講授: 1.智慧財產權之意義及種類 2.資訊化,數位化與智慧財產權之世界化 3.各種智慧財產權法: 包括著作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以及其他規定智慧財產權之法律, 如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營業秘密法、公平交易法等,並介紹電腦有關之法律問題。 智慧財產權為當今「資訊時代」最具價值的財產, 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國家法規, 是吾人每日生活上都會接觸到的事項, 所以認識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國家法規, 已然是每人所必須具備的社會智識。 所謂「資訊時代」是指繼工業革命後,世界經濟活動以「智識」為基礎,透過快速傳輸資訊及計算數據等的科技設計、設備,改變全球產業結構、產品種類及人類生產方式,發展出今日以「資訊」(information)為中心的人類社會活動的時代。 電腦發展以後,配合各項高科技產品的發展,展開一波新的「資訊革命」, 這些高科技產品,結合著資訊(Information),通訊(Communication)及消費性電子產品(Consumer Electronic),帶動了高科技產業的興起。如何運用這些科技,是今日國家重要課題。有效運用取得之科技的能力,遠比科技本身更重要。 這種「革命」「發展」「興起」「運用」,在法律上涉及四個方面: 1.「智識」的生產(著作、設計、發明……)。 2.資訊的「處理」「傳輸」(電腦、網際網路、資訊網路、衛星傳播……)。 3.資訊設備的運作(上網、上傳、下載、重製……)。 4.政府功能及機構的重整(電子政府的建構,資訊法制的建立……)。 不論那一方面,都大幅度的改變了人類生活的觀念與秩序,也因而影響有關「法之秩序」的運作。 學生不論學習哪一科系,不論是工科、理科、文科或其他科系, 都必須具備現代的智慧財產權法律常識。 經常看到專業智識豐富的理工科畢業生,在職場有很優秀的成就, 卻因缺乏應 有的智慧財產權法律常識. 以致不知保護自己的權利, 不知防備外來的侵害, 以致遭受莫大的損失。 因此, 不論是工科、理科、文科或其他科系的學生,都宜學習智慧財產權法律常識。 資訊時代,不論新智識的產生,新科技設計的發明都涉及「智慧財產權」。欲使資訊社會正常運作,必須有健全的「法的秩序」之運作。智慧財產權的觀念及法律智識,因而成為今日資訊時代每一公民必備的生活智識。 由於本科目為通識教育中心的選修科目,每週只有兩節課,而所涵蓋的範圍涉及「著作法」、「專利法」、「商標法」以及其他多項法規,範圍廣闊,議題繁雜,所以只能著重觀念介紹及資料引導。學生如欲進一步學習研究,可就教師所提供之資料深入研討。 二、指定用書(Text Books): 本課程並無指定用書。 本課程所講授的各種法規都有專書, 但由於本科目為通識教育中心的選修科目,每週只有兩節課,而所涵蓋的範圍涉及「著作法」、「專利法」、「商標法」以及其他多項法規,並介紹智慧財產局及智慧財產法院。範圍廣闊,議題繁雜,所以只能著重觀念介紹及資料引導。故未指定教科書, 而由教師自己編寫講義, 影印供學生使用。學生如欲進一步學習研究,可就教師所提供之資料深入研討。 本課程有關資料及參考小冊,及有關DVD, 承蒙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及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慷慨致送,供教師及學生免費使用。該兩機構網頁亦提供甚為豐富的資料可供查閱。因此常鼓勵學生自行上網尋找資料。 智慧財產局:http://www.moeaipo.gov.tw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中心:http://stlc.iii.org.tw 三、參考書籍(References) 本課程講授的法律法條甚多, 教師並不要求閱讀全部條文, 只要求了解教師提供的講義中所引用的那些條文。 教師也指導學生如何去查閱國家法典, 尋找相關法條。 對於有興趣進一步學習有關法規的學生則指導其如何去翻閱六法全書, 或從立法院及司法院網站查閱法條規定。在寫作期中報告及期末報告時, 指導學生從網路及圖書館查閱相關文獻。並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索取各種出版物共學生參考: 1.著作權法暨相關子法 2.著作權小百科 3.認識著作權 4.商標法及相關法規 5.認識商標 6.專利法與電子電路布局保護法 7.認識專利 8.營業秘密法 四、教學方式(Teaching Method) 本課程屬於法律觀念及法律常識的講授, 講師特別重視講授社會生活及未來職場常遇到的法律問題及法律事件的介紹。 因此, 除了講授講義外, 必須使用放映電影、CD、圖片、power point 等各種方式, 增加學生對智慧財產權的了解。有時, 提供實物如晶圓片、書法、書籍加強學生印象。 由於學生缺乏法學基礎, 所以本課程很難進行課程討論, 只有社會發生重大智慧財產權有關事件或案件時, 才能隨機與要求學生發表 意見及討論。 五、教學進度(Syllabus) 本課程內容的編排, 在開始上課之先, 不直接講授國家法條規定, 而先介紹有關的週邊事務, 如資訊時代,數位時代的意義, 及其與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法律制度的關係。也就是先說明智慧財產及智慧財產權法律制度在這種時代的任務與重要性. 也介紹世界化 (國際化,全球化) 對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法律發展的影響。 因此, 本課程內容的編排分為五個部分: (一)時代發展對有關法律的影響: 數位化, 資訊化的時代意義, 對國家法律的影響, 對國家機關組織功能的影響, 如智慧財產局, 智慧財產法院,智慧財產警察的設立。 (二)著作權法: 著作的定義, 著作人,著作人格權, 著作財產權及電腦科技與法律的關係。 (三)商標法: 商標的意義, 商標專用權的內容及商標之註冊與保護,以及網路名稱,地理標示的介紹。 (四)專利法: 專利的意義, 發明的專利權, 及專利之申請與保護.並介紹侵犯專利權的除罪化。 (五)其他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法律: 公平交易法, 營業秘密法,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等有關法規。 由於著作權法的條文較多, 且與一般人日常生活關係比較密切, 故本課程要用一半時間講授。在當今資訊化時代, 我們每一個人每天都是他人智慧財產的消費者, 也是自己智慧財產的生產者, 所以加重講授時間。 講授時間分為18週, 依次講授… 第 1週 導言--資訊時代與智慧財產權 第 2週 智慧財產權之意義 第 3週 智慧財產權之種類 第 4週 智慧財產局及智慧財產法院 第 5週 智慧財產權之世界化 第 6週 著作權法--概述 第 7週 著作權法--著作的定義 第 8週 著作權法—著作的種類 第 9週 著作權法--著作人 第10週 著作權法--著作人格權 第11週 著作權法--著作財產權 第12週 電腦科技與法律 第13週 商標權--概述 第14週 商標權--商標之註冊與保護 第15週 網域名稱及地理標示 第16週 發明與專利權 第17週 專利之申請與保護 第18週 公平交易法,營業秘密法,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等有關法規 六、成績考核(Evaluation) 本課程因性質特殊, 測驗方式採用報告寫作方式。 每學期繳交二至三篇報告, 題目由教師提供, 以測驗學生對所講授法條及法律觀念的了解程度。 法律一般常識的講授, 因所涉及之範圍甚廣, 很難測出學生的吸收程度, 更不容易用一般的測驗方式考核。 隨堂問答可以了解學生對課程的吸收了解程度, 但無法作為成績考核的基礎, 只能作為期中及期末報告命題的參考 學期報告側重全部課程的了解 , 期中報告側重社會常見有關智慧財產權事件的解讀與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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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108:50 | |||||
09:00209:50 | |||||
10:10311:00 | |||||
11:10412:00 | |||||
12:10n13:00 | |||||
13:20514:10 | |||||
14:20615:10 | |||||
15:30716:20 | |||||
16:30817:20 | |||||
17:30918:20 | |||||
18:30a19:20 | |||||
19:30b20:20 | |||||
20:30c21:20 |
平均百分制 83.95
標準差 6.74
平均百分制 82.82
標準差 9.83
平均百分制 81.12
標準差 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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